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 !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發布者:陳鎣喬  點擊數:2377  更新時間:2022/09/14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了全文強制性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其中第3.4.1條規定: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項目和數量應符合抽樣檢驗要求。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文件全文:

 

來源:建筑經濟與管理

版權所有 安徽同濟建設集團 皖ICP備11011252號-1
電話:+86 0551 62605600 傳真:+86 0551 62605600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順豐豐泰產業園研發樓A座10層